当下,呼和浩特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但是,各类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受疫情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近日,呼和浩特市着眼帮助企业纾困减负,研究制定了系列政策举措,概括的讲就是“3延,2免,1补,1降”。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最迟到2022年6月30日,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水费燃气费的中小微企业,可向水、气供应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纳费用,从2022年3月至5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费期间不断供、不收取滞纳金。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餐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业、旅游业的纳税人,我们将依据相关规定减免2022年3月至5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承租市、区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权属的经营性房产、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用于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机关事业单位的给予租金减免。其中,对受疫情影响的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管控区和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住宿和餐饮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以及因封控管控关闭和根据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停止经营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租金。各类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每人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鼓励各金融机构想方设法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确保2022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21年同期水平。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年内到期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要应延尽延,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此外,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在缴纳房产税、社保费等方面,给予减免、延期。我们还将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返岗难”问题,安排车辆“点对点”进行接送,大力协调解决原材料短缺等难题,和企业一道,努力把疫情耽误的时间追回来、造成的损失抢回来!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希望广大企业家坚定信心,和我们同心抗疫、携手发展、共迎春天!